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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雷士照明发布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6个月之中期业绩,该集团期内收入为人民币19.09亿元(单位下同),同比增加8.3%。母公司拥有人应占利润达1.48亿元,与同期比较增加80.4%。每股基本盈利为4.53分,不派息。
公告显示,期内灯具产品销售增长4.3%,主要得益于集团商业照明和家居照明双渠道业务模式的成功转型以及LED照明产品销售佔比的稳步提升。LED照明产品销售增长24.3%,非LED照明产品销售下降23.8%。
此外,期内其他收入及收益较同期大幅增长至6987.9亿元,主要是回顾期内因可换股债券衍生工具部份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及豁免其他应付帐款产生的收益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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